煤矿液压锚杆钻车:煤矿竖井巷道养护
(一)为加强井道养护,降低巷道年久失修率,结合煤矿实际,制定《煤矿需要制定井道养护制度,加强井道养护,确保通风、交通和行人安全”。
(二)煤矿应当制定巷道养护工作计划,加强井下巷道的养护管理,确保巷道满足通风、交通和行人安全。
(三)煤矿应当根据煤矿实际情况,设立巷道修复单位,配备相关管理技术人员和山东煤矿用巷道修复机、侧卸式装岩机等设备,专门负责井下巷道的养护工作。
(四)道路养护工作要严格执行“一项目一措施”,严禁无措施施工。道路养护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编制、审批、实施和执行,应当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的规定执行。井筒或巷道大修时,需要做好施工组织设计。
(五)地下巷道长期失修的,应采取月度专项检查和年度修井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调查,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告巷道修复单位使用巷道修复机及时进行修复。
巷道修复机
(六)按照平时的集中检查,巷道养护单位技术人员将登记巷道的失修情况和失修率书面报告给矿长(矿长、副安全经理、总工程师等) 和有关部门(部门)每月月底。 ,每月安全办公室会议上的特别报告。
(7)每月安排开挖计划时,应同时安排巷道修复计划,以保证巷道修复工作的正常、顺利进行。
(八)对顶板坍塌、通道影响通风的路段,及时、迅速地进行养护,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九)矿山及巷道养护工程竣工后,由煤矿指定的有关部门组织验收。